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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年报中披露差异产生及统计口径变化原因 均瑶健康被责令改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9 11:01:52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984
导读

  8月12日,湖北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湖北均瑶

  8月12日,湖北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其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披露多处数据存在差异。一是列示的2019年原材料采购金额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不一致,金额相差3.75亿元;二是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披露的乳酸菌饮品销售量与下方文字说明披露的销售量存在1.11万吨差异;三是产销量情况分析表和销售收入产品情况表中披露的产品销量共计存在1888.17吨差异;四是销售收入产品情况表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披露的其他饮品销售收入存在43.39万元差异;五是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和成本分析表的分产品营业成本存386.68万元差异。上述差异均系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但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差异产生及统计口径变化的原因。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二十六条中第(六)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十一条第(十)款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021年8月30日前修正2020年年报中的相关信息,并在2021年8月30日前向湖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湖北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责任编辑:田云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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