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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龙东方汽车新增两则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约34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7 16:07:37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37
导读

  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19日,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铠龙东方汽车”)新增两则终本案件,执行标的共34万元,金额全

  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19日,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铠龙东方汽车”)新增两则终本案件,执行标的共34万元,金额全部未履行,终本日期为8月23日。

  其中,案件一案号为(2021)苏0206执817号,执行标的为12.6万元,未履行金额12.6万元,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于2月25日立案。

  案件二案号为(2021)苏0206执818号,执行标的为21.4万元,未履行金额21.4万元,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于2月25立案。

  据企查查,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韩建武,注册资本为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的销售、售后服务、研发、咨询服务等。公司由无锡恩博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责任编辑:蔡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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