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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旭康药业存“质量安全隐患” 被暂停中药饮片生产、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30 16:47: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117
导读

  中国网财经8月30日讯近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暂停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公告。  公告显示,在甘肃省

  中国网财经8月30日讯 近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暂停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公告。 

  公告显示,在甘肃省药监局组织的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甘肃省药监局决定暂停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 

  资料显示,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的加工、销售;中药材的收购、销售(不含国家限制品种)等。王富民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共涉及11起行政处罚,总金额达9.8万元。处罚事由为销售劣药“玉竹”、生产销售劣药“沙苑子”、生产销售假药“紫草”等。

(责任编辑:华青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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