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中学阶段师资学历结构,达到高学历人才引领学科教学的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新乡市相关政策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需要,经辉县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对短缺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采取到高校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考生当场报名,资格审查后,讲一节微型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考生的试讲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试讲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或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试用期为6个月。
2018年毕业生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携带相关证件(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到辉县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