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会同百姓今公开举报一条会同县人民医院院长李**违反国家有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政策的线索,希望市县领导重视和查处,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以来,会同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指使药剂科、财务科有关人员,将普通药品15%的正常利润提高到200%至300%,牟取非法暴利,侵害群众利益。现举例说明群众和国家利益受侵害的程度:一个农民在会同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病,其医药费可报销45%,在乡镇医院住院可报销55%,比如一瓶普通的药的进价为0.87元,政策规定的正常零售价为1元,而会同县人民医院违法提价300%后,零售价变成3元,报销金额对比情况见
可见:由于医院违法提高药价3倍后,本来1元钱的药费中,农民只需自负0.55元,反而要自负1.65元,国家农合基金本来只需负担0.45元反而要负担1.35元,个人和国家需要负担的金额都大大超过1元的正常零售价,会同农民不但没有享受到党和国家农合医疗优惠政策,反而加重了负担,仍然走不出“看病难、看病贵”的怪圈。人民群众想不通的是,象李**这种不执行国家政策,肆意侵害国家和病人利益的混账院长,为什么还在当院长?
2008年6月12日,会同县人民医院被会同县物价局、怀化市物价局查处(见表),物价部门共查实多收病人药费200多万元,多收其他费用100多万元,会同县人民医院以向物价部门上缴9万多元了事。接着,会同县审计局对会同县人民医院的账务进行了审计,发现会同县人了医院不但非法提高药品收费等项目,而且套取财政医保基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民政基金等100多万元(会同县人民医院存有审计结论资料可查),同样地,审计局也只是收取7万多元的审计费了事。紧接着,湖南媒体“法制在线号就相关问题对会同县人民医院领导进行了采访,但也是不了了之,没有了下文。据知情人透露,物价、审计、及媒体记者都是被会同县人民医院月金钱收买了。近几年来,会同县人民医院都是这样做的:2006年开支吃喝招待费23.5万元,2007年为19.5万元。
而某报料知情人却遭到打击报复,为此,特公开反映,强烈要求对会同县人民医院那些公然违反国家政策,侵害国家和病人利益,大肆挥霍公款的蛀虫进行彻底查处!
现在不要说是在会同县,全国所有的医院基本都是一样,都是靠榨取患者的钱财来维持生存.以前没有医改时,医院搞钱很难.现在城镇居民有了医保,农村居民有了新农合,有了病都得往医院跑,医院的效益比以前好多了,更能捞到钱了.医保也好,新农合也好,本来是国家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而实施的政策,现在,医院却把这些政策变成了混水摸鱼获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我本人就曾经在一家医院药房配过药,看到经常有推销药品的人员请药剂科主任和院长吃喝.我们药剂科主任的工资加奖金每月也就不超过3000元,但是他却在本市和省城各买了一套临街商业房,花去80多万.早在95年,他就买了一部蓝鸟小轿车(那时他的工资才1200元每月),现在换成奥迪了.而他老婆原先在一玻璃厂上班,后来玻璃厂效益不好,就干脆在家做家庭主妇了,一直没上班.明眼里一看就知道,如果这当主任的不拿回扣,他们买的起两套商品房吗?他买得起小车吗?就他的工资,恐怕连老婆孩子都养不起。
他们的回扣从哪来呢?当然还是从病人身上来。就拿现在我们医院来说,常用的药品从医院的药房就能买到。但是为了弄点钱,医院想了个办法,把那些所谓的特效药,新药,放到另外的一个药房,美其名曰:新特药房。这个药房的药可不是一般的人能买的起的,而且,利润也是非常的高。记得那时候有一种治疗高血压的药刚刚上市,电视上广告说的贼好贼好。这种药很快就摆到了我们医院的新特药房,零售价为158元。但是有一天我无意中看到该药的进价单,该药的进价只要22.8元.还有一种,据说是德国进口的,专治癌症,这种药的进价只要800元一盒,但是到了新特药房,被标价15000元每盒出售.
现在大家也许明白了,药剂科主任的回扣,最后还是由病人承担.新特药房通过暴利经营,获得不菲收入.只要向药品代理商进了货,科主任就能从代理商那里拿到回扣.如此,医院的药品能不贵吗?2009-01-02 19:06:490怒言不知道会同县委如何处理此事,不会是怕处理这院长会殃及自己就轻描淡写吧.百姓最起码的要求也要撤消这个人的职务,就是端掉其饭碗或者给以更严厉地处理也不为过,拭目以待.2009-01-02 21:26:040网友342该院院长确实是个城府很深的院长,一个学药的能当上人民医院的院长,那是很少的,在全国都很少,他能当上这个医院的院长完全是依靠*,先找到他在怀化地区一医院药剂科的血老表,然后再找到*,在当中现在的药剂科主任*是起了致关重要的作用的,所以就是为什么犯有前科的人现在都在委以重任的原因了(见怀化新闻网投诉该文的网友评论),哎,可悲啊,人家为了坐牢位置,财块科长是人家老师的女儿,只要家里有一点儿背景的人都给你安排一个好的官儿做做,一个月多拿好几百块的津贴,自己的老婆也安排的功能科的科长做做,其实这样的院长早就该下来了2009-01-04 21:53:420网友033这个院长太胆大了,会同县人民医院前任院长由于贪污受贿被判刑3年,而李院长接管新院长以来,一点都没有前车之鉴的意思,大刀阔斧的修房子,买设备,搞装修.....(没有这些,哪来回扣,也不可能把公家的钱明目张胆的划进自己的腰包吧),而为了让其家人和心腹拿上那几百块一个月的津贴费(那是除了工资外额外的),想尽了办法的设了很多部门,还有现在那个财会科长,职工的工资才1000多点点,而她身上的衣服却可以穿上4000-5000元一件的,(以前不当科长时怎么不穿啊),还有晚上被抢时不打牌的人身上随时都有几千块钱的现金带着(呵呵,巴不的,被抢光了呀,干脆被捅死算了),从这种种现象你就可以想象这个医院的现任领导班子有多腐败了,而职工却一直只拿着1000多点点的工资,加班加点,没日没夜的干着.没有人敢做声,怕报复啊!老实啊,会同县人民医院的职工确实是太老实了,前任领导被判刑,而现任领导班子又是这样也没人敢说啊.为什么这些领导都这样目无法纪啊,2009-01-04 22:30:330yxhlymyzy这个院长应严查并判刑,才得以解恨!因为他欺骗了弱势的百姓。2009-01-06 22:47:220网友415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严查医院领导的腐败行为。2009-01-06 23:24:150网友435
2009-01-14 16:24:350网友907为什么处理的结果是这样,每次都只是罚了钱了事,而领导班子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和处理,罚的只是职工的钱还有老百姓的血汗钱,有哪位领导会心疼啊.过后还不是照样老样子,强烈要求追究医院领导层的责任,不撤职也的记大过,或全县通报批评,还应处领导者个人经济上的重罚,不要像三鹿的懂事们一样,置百姓之不顾,到了无法收场的地步,政府才引起足够的重视,那时悔之晚矣!所以必须严厉惩治会同县人民医院的领导者,大家试目以待。2009-01-19 21:49:070为什么处理的结果是这样此案已经拖得太久,不能再拖了,是到了该彻底为老天平反的时候了。否则,老天也会动怒的!
2009-01-21 10:23:180网友623会同的天空2009-02-01 23:46:230空柔情会同人民医院这院长该枪毙...又是一个黑心院长,政府部门是怎么考核的,竟让这样的垃圾当人民医院院长,我建议,现在的医院该改名字了,什么人民医院,再叫人民医院,人民更心寒,应该叫做黑心医院才对...2009-02-16 18:00:160南儿李院长本为药剂科主任出生,他当药剂科主任时侯,医院药品价格奇高,为什么每次都能逃过检察院的检查,反而当了人民医院院长?而现今药剂科主任谢**本来就有前科,有证可查,反而获得提升,天底下难道就没有主持公道之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间没到。2009-03-28 16:24:270网友025我小孩普通感冒,到靖州人民医院看病,要求住院,二天时间就花了我900元,第三天我出院了,我们工薪阶层怎么受得了!后来在其它医院去一样的打了三天吊针,一样的吃药,一共才花200人民币就好了,我都很奇怪,靖州人民医院怎么这么黑呀.....!?2009-04-10 11:30:250网友903衡阳市衡山县中医院杨**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处,腐败、无能、瞎指挥、任人唯亲......
2009-04-12 22:29:030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会同县委关于“举报医院院长”一帖的回函 红网 湖南
一、为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的管理,市、县物价部门每年都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物价大检查,2008年6月12日至13日市物价局对我县人民医院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6月10日医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该院少部分药品售价未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调价销售,违规资金已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二、县审计局在今年对会同县人民医院2005年度至2007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其违规情况进行了处理,违规资金也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该回复不真实,作为中共县委办公室作出这样不真实的回复,太失它的严肃性了,有损政府的形象,实际情况完全不一样,希望上级政府派人调查,以维护县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主导地位。2009-04-17 00:36:480水露敢欺下瞒上?胆子太大!如果反映情况属实,政府应该严厉惩治下这种性质恶劣的行政不作为现象,不然,反腐只是一句空线这样的人真该下十八层地狱,特别是那个财务科长2009-05-03 22:16:310wekfdjg请求政府部门为我们这些老百性考虑下,日子不好过啊,这样的人就该死2009-06-04 18:57:490网友545借正义之举作为老员工感慨一下,李建成上任以来大刀阔斧的做了很多工作,改善了就医条件,提高了诊疗技术水平,当然管理上有许多不组。人无完人嘛。对于谢自斌当上药剂主任是我想不到的,此人说成是人渣也不为过分,我比较了解他。庸俗吹嘘拍马,好色之人,工作能力特差。当年药剂科有人偷卖几百元的药品被发配到洗衣房1年,而谢自斌管理药库使倒卖几万元的药品,经过个别领导出面摆平,不在医院公开此事,前腐败院长扬顺银以及很多人知道这事,千真万确。可以核实,按道理应该退回赃款,追究其刑事责任,事隔几年还“高升”当上了主任。现在“大显身手”每个药品都吃回扣。大厦修好了把。小谢继续努力噢。风雨过后在现彩虹。到时候“升”个院长,副院长干干。有的是钱嘛。司法机关奈何不了你。对于锅炉爆炸一事罚款是正确的。2009-06-14 20:05:4502009。08太腐败了,这样的院长早该惩治了2009-08-15 16:32:060网友349会同真可惜,我身为会同人感到可耻2009-11-16 18:53:490
要有耐心相信党会同县只是一个山区小县,山高皇帝远。贪官冤案多的是!2010-01-16 23:37:500网友447一年多时间了,对这起公然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举报,很多百姓在关注,可至今没得到解决,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到了下面就政令不通,一个医院药价被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医院领导仍我行我素执行错误的违规药价达一年之久,这样不顾群众利益的领导,他能为党做好事吗?2010-03-16 09:04:470不做中国人了我们医院长收器械回扣一月六七万。没人管。有人2010-04-25 09:25:100秀平我不想死我是来医院保我性命的,没想到我在这把命都丢了,而且是丢的有些糊涂,我是第一次来这就诊,也让我第一感受到这里的一切,我有以下几点供大家分享。一、内科的医生对病人缺泛热情,只讲他们的收入而吝啬对病人的关心。二、还会拿病人的生命来当实验品,我就是其中的牺牲品。三、医院方和科室的保护主义很严重,我突然死亡后,我的家属去过问主治医生不但不给看病历档案还遭到医生的漫骂。我死不瞑目!!!!!!!!!!!!谁来帮我们主持公正???????????????2010-08-27 18:10:580
网友549ooooo2010-10-14 19:05:490网友008从小事可以看出中国的现状,你个小小的县人民医院的院长既然腐败成这样。可想而知,中国的政府腐败成什么样,既然有铁证如山,怎么还不彻查呢?是不是又有保护伞呢?在比较清廉的古代,都没有现在这样腐败,难道湖南省就不是中国的天下了吗?会同县就没有了吗?也许现在腐败的都是,大家见怪不怪了吧!!希望湖南省委或者中央关注一下自己的反腐方式!!!2012-10-27 11:30:080网友605真也奇怪,为什么院长还能坐得那么稳当?哎,没药救了。2012-12-01 03:06:050网友808骗子太多。骗子太多。骗子太多。骗子太多骗子太多。骗子太多。骗子太多。骗子太多。骗子太多。2013-10-31 17:28:080kiwi204控告状控告人:林顺年、男、56岁、汉族、会同县岩头乡落溪四组。被告人(犯罪人):钟亨安、男、45岁、侗族、会同县岩头乡降吉村6组。案由:故意杀人。请求事项:1、追究被告人(犯罪人)的刑事责任。2、责令被告人(犯罪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所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事由与理由:3、控告人林顺年的女儿林金秀,经他人介绍于1996年农历正月二十八日同被告人(犯罪人)钟亨安结婚,婚后几个月未有小孩迹象,于是控告人的女儿林金秀多次劝导犯罪人钟亨安去医院检查是否有生育功能,医院诊断的结果是:犯罪人钟亨安没有生育功能、被害人林金秀有生育功能。犯罪人钟亨安知道自己没生育以后,犯罪人钟亨安气不过,将控告人的女儿林金秀经常进行严重殴打、侮辱、虐待。1997年7月24日控告人得知其女儿被犯罪人钟亨安再次用木棍打伤右膝关节6X4cm,达40多天(99年农历4月30日殴伤),前往降吉村6组接送医院诊治11天,经卫生院诊断为:林金秀右膝关节软骨组织有严重挫伤。出院后接回娘家理疗。情节特别严重、更恶劣的是在1999年9月4日(农历7月25日)被犯罪人钟亨安手持凶器再次窜至控告人家里,趁其他人都不在时,将已被严重殴打过的林金秀及头顶部、耳根、颈部各杀一刀、接着又将林金秀的双手各杀三刀、共杀九刀、犯罪人钟亨安惨杀林金秀之后逃离现场。(惨杀过程中,被一个大概十多来岁的男孩躲在一个角落处亲耳所闻目睹现场,还恐吓那男孩如果你告诉别人就把你也杀掉。)林金秀送往岩头乡卫生院抢救,后转县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综合上述,被告人(犯罪人)钟亨安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杀死林金秀,情节特别恶劣。依照《刑法》第232条,《刑事诉讼法》第85条有关规定,特提起控告,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故意杀人判决死刑。此致
经上述的控告状内容来说:我相信所有良知人看了以后都会感到深深地痛恨与心痛。死者家属更不可接受的是:公安机关至今都使不得下达全国通缉令捉拿杀人凶手,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你们就任由凶手逍遥法外吗?
被害家属生活在湖南怀化市会同县岩头乡落溪村四组。那是一座既很高大又极为特别偏僻的穷困山区,房子既潮湿又破烂,家里并不富裕,既没钱又没实力,为了死去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多年的劳累奔波和心里的伤痛,导致家属身体体质衰弱,严重风湿,瘦弱多病,这些对死者家属来说也都比不上失去女儿的痛苦还要痛苦,至今也未相信自己的女儿说没就没啦,白发人送黑发人。死者家属都以为公安机关会把犯人捉拿归案,没想到的是公安至今还没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只好万般无奈的等待着是否有好的公安把杀人犯钟亨安捉拿归案,更因该受到法律枪决(百姓们都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可没想到的是这一等就十多年啦。
十多年了,从死者惨死的那天起至今也还没有看到公安人员下令捉那杀人犯,这是为什么?死者家属请问问你们公安:假如这事发生在你们家庭的话又是怎样的心情呢?又是怎么看的?又是怎么想的?特别是所有包屁犯人的人,难道你们都没良知吗?你们(公安)是高枕无忧,钱包鼓鼓,穿着名牌,挎着皮包像个农民官,住着豪华公寓,每天每餐吃香的喝辣的,唱着歌曲,每天过得如此开心快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死者家属至今还没看到杀人犯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没看到公安通缉杀人犯。难道你们就没想过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感受吗?不要以为人死了就看不到你们的所作所为【以及杀人犯的亲人包屁犯人的人】,天在看人在做总有一天你们(所有包屁杀人犯的人)也会遭到报应的。杀人犯之所以逃之夭夭,轻视法律与公安,正因为有你们(所有包屁杀人犯的人)的保护,杀人犯之所以时刻的大胆的去杀人,也正是因为有你们这些贪官污吏的人保护。有很多人都说:现在的人,杀人就像比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以后谁还敢活在这个无法律的世界里.
十多年了,很多人都以为死者的家属对杀人犯就不追究责任啦。死者家属告诉你们:不是不追究,而是家属有心力薄。再说也不知有多少高层贪官及公安领导和他人(杀人犯的亲人)都在包庇犯人,这些都是见钱眼开贪官污吏的人,之所以杀人犯也一直都逍遥法外自由自在。有人说只要没抓杀人犯,你们的利益也就依然存在。正因为有你们这些贪官,至今迟迟没下达全国通缉令,所以杀人犯越来越逍遥法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法律公安吗?
我相信有很多人看了电视上的公安是怎样抓犯人的,是快速的、准确的、成功的破案,不但不让犯人逍遥法外,而且还要让犯人受到法律制裁。可现实呢?公安恰恰是相反的,为了自己的一切利益而剥取她人的痛苦。难道这就是中央社会的法律公安吗?
只要公安机关下达全国通缉令就一定能够抓到杀人犯钟亨安更应当受到法律的枪决,好给社会安全,百姓安全,也算给死去的人讨回个公道。谢谢!
杀人真凶不死天理何在?故意残杀我姐姐,杀人真凶不死天理何在?请大家转发鼎力相助。控告状控告人:林顺年、男、56岁、汉族、会同县岩头乡落溪四组。被告人(犯罪人):钟亨安、男、45岁、侗族、会同县岩头乡降吉村6组。案由:故意杀人。请求事项:1、追究被告人(犯罪人)的刑事责任。2、责令被告人(犯罪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所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事由与理由:3、控告人林顺年的女儿林金秀,经他人介绍于1996年农历正月二十八日同被告人(犯罪人)钟亨安结婚,婚后几个月未有小孩迹象,于是控告人的女儿林金秀多次劝导犯罪人钟亨安去医院检查是否有生育功能,医院诊断的结果是:犯罪人钟亨安没有生育功能、被害人林金秀有生育功能。犯罪人钟亨安知道自己没生育以后,犯罪人钟亨安气不过,将控告人的女儿林金秀经常进行严重殴打、侮辱、虐待。1997年7月24日控告人得知其女儿被犯罪人钟亨安再次用木棍打伤右膝关节6X4cm,达40多天(99年农历4月30日殴伤),前往降吉村6组接送医院诊治11天,经卫生院诊断为:林金秀右膝关节软骨组织有严重挫伤。出院后接回娘家理疗。情节特别严重、更恶劣的是在1999年9月4日(农历7月25日)被犯罪人钟亨安手持凶器再次窜至控告人家里,趁其他人都不在时,将已被严重殴打过的林金秀及头顶部、耳根、颈部各杀一刀、接着又将林金秀的双手各杀三刀、共杀九刀、犯罪人钟亨安惨杀林金秀之后逃离现场。(惨杀过程中,被一个大概十多来岁的男孩躲在一个角落处亲耳所闻目睹现场,还恐吓那男孩如果你告诉别人就把你也杀掉。)林金秀送往岩头乡卫生院抢救,后转县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综合上述,被告人(犯罪人)钟亨安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杀死林金秀,情节特别恶劣。依照《刑法》第232条,《刑事诉讼法》第85条有关规定,特提起控告,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故意杀人判决死刑。此致会同县公安局控告人:林顺年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湖南潭城律师事务所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