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确保我市中心城市整体交通的有序畅通”的建议,我支队非常赞同。
对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贺州市公共交通体系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1.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应用。为有效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指导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继2017年城区公交线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后,2018年公交公司新增投放7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城区纯电动公交车达207辆,实现了城区公交线路纯电动化全覆盖。目前城区配套建成快速一体直流充电桩89台,其中:60千瓦80台,150千瓦9台;充换电站7个,其中:户外高压电缆分接箱1个,预装式箱式变电站6个,基本满足城区线辆纯电动公交车的充电需求。
2.积极推进城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作。一是2016年9月,市交通运输局自筹资金40多万元,完成了170个公交站牌更新;二是2017年,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年度公交站台建设计划,完成了城区50个公交站台建设,其中港湾式3个,半港湾式40个,直线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城区50个公交站台的日常维护和经营管理工作。城区公交站台的及时投付使用,在改善公交车候车环境,保障乘客候车安全的同时也极大方便了乘客的出行。
3.规范公交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一是及时处理公交服务投诉。截止今年2月底,接到并查实处理各类公交车投诉(包含乘客电话投诉、来信投诉和网友反映等)共3起,并按照《贺州市城区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责令公交公司对当班司机等进行了相应处理,同时加强司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司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二是根据《贺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配合姑婆山创5A景区任务,继2017年开通火车站至姑婆山旅游公交线月新增开通了国际酒店至姑婆山旅游公交线路,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和游客出行;三是结合我市新建公园、公共配套设施及居民小区的实际分布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城区公交线路走向、站点。四是针对乘客未带零钱乘车问题,鼓励、引导城区公交车启用“腾讯乘车码”功能。从2018年6月28日开始,城区16条公交线辆在营公交车均安装了免费无线WI-FI,实现了城区公交车WI-FI全覆盖,为乘客提供更好地乘车体验,让城市公交服务更人性化、专业化、高效化。同时,姑婆山公交线路车辆上配备了USB接口,乘客在坐车过程中可以及时为手机充电,受到市民游客一致好评。
4.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及时将相关数据接入智慧交通平台,确保“畅行贺州”APP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乘客可以扫描免费下载“畅行贺州APP”,便捷查询各站点公交车到站时间,更加合理地规划换乘方案。
今后市交通运输局也将继续加大对城区公共设施的监管力度,及时督促贺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加强对城区公交站台、站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将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不断完善城区公共设施,提升公共交通服务。
二、针对提案中:“加强对摩托车驾驶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摩托车驾驶员的法律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我支队采取如下措施:
1.目前我支队对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对新增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要求新增驾驶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从而增强新增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二是通过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为期七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来实现对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业务培训,增强新增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
2.今后,我支队在加强对摩托车驾驶员业务培训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把新增摩托车驾驶员和满分学习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关,确保学员的培训质量,通过培训和考试确实提高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二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努力营造一个人人懂交通安全,人人讲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1.2018年以来,我支队在城区集中开展了多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对以下现象进行整治:(1)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简称“飙车”);(2)饮酒后、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4)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5)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简称“加塞”)。
2.联合城区警务警察支队整治“飞车党”,主要整治摩托车、助力车(轻便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安装喇叭或刺眼灯光在街上飙车、乱窜,噪音扰民,飙车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支队除集中整治行动外,在日常执勤(护学岗、违法停车整治、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等)中,积极组织警力整治无牌无证、加大排气管、私拆消音器等私自改装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支队共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614起,扣留车辆1813辆,其中64辆为“飞车党”驾驶的非法改装车辆。
3.因无驾驶证、酒驾、不按规定安全驾驶发生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以上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醉酒驾驶、毒驾等符合刑事标准均按程序立案办理,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经警告教育尚不悔改的;对于事故中逃逸未构成犯罪的,情节恶劣,未取得对方当事人谅解的,支队坚持给予处罚并行政拘留。2018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共拘留142人次。2019年以来,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共拘留69人次。
4.支队继续加大对未成年监护人的说教力度,并对将摩托车交给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监护人进行处罚。同时对未成年群体实行登记制度,根据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对未成年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于登记在案的,再次违法的将加大处罚的力度。
5.为营造摩托车飙车整治氛围,我支队结合集中整治工作,一是“一网双微”平台,不定时发布、分享文明交通小知识,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时刻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二是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加强整治行动宣传,并及时曝光查处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给广大民众敲响安全警钟,引导驾驶人安全驾驶,抵制交通违法。三是抓住当前发生的“飙车”、“开斗气车”、醉驾和典型交通事故等重大舆情事件,组织报道、交通安全宣传会等,构建全民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
支队加大城区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仅2019以来,就推出7期曝光台,利用新媒体平台,目前共推送47个典型事故、交通违法案例,其中不乏本辖区发生的,通过一例例鲜活的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发挥公益联盟作用,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目前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达35场次。
当前在贺州城区行驶的摩托车一大部分为燃油助力车及超标电动车,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车辆的管理尚未完善,加之相关主管部门不主动履职,因此此类车辆泛滥,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乱和安全隐患突出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而贺州市作为一个新兴城市,四周被农村环绕,大量农村务工人员到城区进行生产和生活,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摩托车,在当前贺州城区公共交通尚未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的情况下,采取限制或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措施可能会缺乏群众基础。
一是持续开展市区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摩托车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交通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是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在城区实现慢行车(即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瓶车)归位。优先在市区建设路,通过设计交通隔离设施,阻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通过实现群众有奖举报的方式严厉查处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瓶车的方式,将此类车辆导入非机动车道,从而提升机动车道的通行效率,营造更好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