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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入选2019-2020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5 22:36:38    浏览次数:4
导读

  为充分发挥司法案例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诚信,震慑不法经营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收集、汇总2019-2020年全国范围内涉及消费维权的司法案例的基础上,组织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和律师团律师以及其他机构专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进

  为充分发挥司法案例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诚信,震慑不法经营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收集、汇总2019-2020年全国范围内涉及消费维权的司法案例的基础上,组织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和律师团律师以及其他机构专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进行专业分析和研讨,确定了2019-2020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的内容涵盖了当前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如移动APP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终端软件“捆绑安装”、汽车消费欺诈、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告知就收费、缺陷产品召回、“扫码下单”默认勾选、网络跨境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贷款机构实际利率披露义务、疫情影响下校外教育培训退款、购房委托办证缴费问题等。

  原告黄某发现被告运营的微信读书软件(简称移动APP)通过不授权无法登陆使用的方式,将其运营的微信中的好友关系数据交予移动APP,提出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等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移动APP获取社交软件信息的行为,在读书软件许可服务协议中未以合理的“透明度”告知原告并获得同意,侵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

  本案在准确理解法律相关规定精神的基础上,对互联网公司关联产品之间的数据使用、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区别作出了有益探索。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满足让用户知情、获得用户同意的条件。用户使用移动APP前要留意相关软件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尤其是要仔细阅读收集信息类型、信息存储与安全等条款,预防移动APP使用信息的方式和结果造成自身合法权益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关键词: 2019民法热点案例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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