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卢建国以自己需要司机、可代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卢建国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为其办理假证件的被告人王自点也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
2003年3月,卢建国曾在禹州市花200元从王自点手中购买了一个假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便决定利用这个关系发财。为了骗取别人信任,卢来到郑州市某家政公司,谎称自己要招聘司机跑长途,管吃管住,一月2000元工资,并代为办理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优厚的条件吸引了大批人员前来应聘。卢以办理驾驶证、收取风险抵押金为借口,先后骗取杨某等三人的现金5300余元,然后再以每份证件200元的价格,通过王自点分别为杨某等三人购买假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2003年5月30日,杨某发现证件是伪造的并报案,卢、王二人被公安人员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