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00,000股,并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1,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44,24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9,755,75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462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菱电电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525,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9月13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 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菱电电控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