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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董事兼高管配偶短线交易 当事人被警告并罚款2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6 12:14:10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307
导读

  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 (记者 李宾 赵戎)A股上市公司南大环境(300864.SZ)9月13日发布公告称,因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董迎雯女士

  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 (记者 李宾 赵戎)A股上市公司南大环境(300864.SZ)9月13日发布公告称,因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董迎雯女士的配偶秦红卫先生在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涉嫌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董迎雯女士立案调查。近日,董迎雯女士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董迎雯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秦某某控制并操作本人账户于2020年8月31日买入100股“南大环境”后,当日又卖出200股“南大环境”。自2020年8月31日卖出“南大环境”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秦某某多次买卖“南大环境”,累计买入14,800股,成交金额1,837,019元,累计卖出16,200股,成交金额2,030,512元。截止2020年10月28日,秦某某已将持有的“南大环境”全部卖出,并将所得收益5,990元上交公司。

  上述违法事实,有南大环境公告及说明、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

  董迎雯作为南大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秦某某买入“南大环境”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南大环境”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导致董迎雯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董迎雯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关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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