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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集团武汉房地产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46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7 16:24:37    浏览次数:597

  中华网财经11月25日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案号“(2021)鄂0106执恢671号”显示,大华集团(武汉)房地产有限公司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执行标的为46.500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资料显示,大华集团(武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大华(武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建明,成立于2003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2亿元。于2020年12月15日业务经营范围由“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建筑装璜材料批发”变更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其为大华集团控股超90%的子公司。

(责任编辑:韩艺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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