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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31.65亿元未决诉讼 广西交投发债项目被终止审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7 16:37:38    浏览次数:308

原标题:曾涉31.65亿元未决诉讼 广西交投发债项目被终止审查

本报记者 陈靖斌 广州报道

2021年2月公布的收紧公司债发审新政,或使得多个城投债被终止审查或中止审查。

近期,广西的城投企业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广西交投”)提交注册的发债项目被监管部门宣布终止审查。

根据公告,该债券项目是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监管部门令第180号)第三十条予以终止。按照要求,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6个月且仍未恢复,监管部门债券部将予以终止审查,也即注册环节中止审查的“超期”。

业内普遍认为,上述多项新规的落地促使公司债发行的整体审核环境呈现了趋严态势,并影响到部分发债主体的审查节奏。例如指引就要求对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是否存在债务结构不合理或过度发债;是否存在“母弱子强”、评级下调、债务违约;是否存在中介机构执业不当等四大类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广西交投因未履行法律义务,日前被法院强制执行。此外,其多家子公司曾涉共计31.65亿元未决诉讼。至于广西交投为何被终止审查,相关情况与相关诉讼是否存在关联等,记者致电致函了广西交投,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发债被终止

日前,广西交投债券发行被监管部门“叫停”。1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西交投下发《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该通知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在审查广西交投2020年11月17日提交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过程中,中国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出具中止审查通知书,鉴于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六个月仍未恢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监管部门令第180号)第三十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即注册环节中止审查的“超期”。

在广西交投发债被监管部门“叫停”前,广西交投已发债将近200亿元。记者根据广西交投2020年度的《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统计发现,在2012年12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将近9年的时间中,广西交投共发行了7期未到期的公司债,债券规模合计129.5亿元,其中债券募集资金多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事实上,发行公司债并未让广西交投的资金得以“解渴”。记者了解到,在2018年1月18日至2020年10月21日两年间,广西交投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了两个3年期共计5亿元的美元债与一个5年期2亿元的美元债。截至2020年末,广西交投的境外负债总额也高达45.67亿元。

而本次被监管部门叫停发债的城投公司并非只有广西交投一家,记者了解到,包括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津津融”)、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天乾”)、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城投”)、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宁城投”)等发行人提交注册的发债项目被监管部门宣布终止审查。

记者了解到,被终止审查的5家企业中,其中4家均为地方城投。根据相关公告,上述债券项目终止审查原因均为注册环节中止审查的“超期”。

终止审查背后,或与监管部门修订的审批新政存在关联。今年2月26日,监管部门曾修订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增加限制结构化发债有关条款。

其中强调要落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制。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以及对证券交易场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机制。

此外,此次修订还重点强调了包括证券服务机构的备案、受托管理人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用途、重大事件的界定、公开承诺的披露义务、信息渠道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等事项;调整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取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强制性规定,明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监管机制,强调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

两月后的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下发《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业内普遍认为,上述多项新规的落地促使公司债发行的整体审核环境呈现了趋严态势,并影响到部分发债主体的审查节奏。

记者留意到,在广西交投被“叫停”前,还曾涉及31.65亿元的未决诉讼,并且有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其财务状况亦不乐观。

涉31.65亿元未决诉讼

广西交投发债被“叫停”背后,记者通过天眼查查阅到,在今年10月11日,广西交投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已被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金额121万元。

事实上,广西交投涉诉事宜并非上述一起,广西交投2021年8月公示的《第六期超短期融资融券募集说明书》(下称“融资说明书”)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末,广西交投涉诉子公司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事项29笔,标的额合计为31.6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交投涉及诉讼的重大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合计为39.89亿元,截至2020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24.16亿元,但不涉及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诉讼。

一方面,广西交投多家子公司未决诉讼涉及29笔,有案件被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广西交投的财务状况亦不乐观。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51%,有息债务合计为2443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127亿元,长期借款1790亿元,应付债券331.98亿元,其他流动负债中的应付短期债券4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付息项)136亿元,长期应付款(付息项)13.25亿元。

有息债务也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数据显示,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有息债务分别为1805亿元、1960亿元和2282亿元。

由于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广西交投各年度财务费用较高。数据显示,2020年和2021年1-3月的财务费用分别为29.12亿元、64.34亿元、62.12亿元和19.94亿元。

同时广西交投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3月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43亿元、51.92亿元、68.28亿元和12.33亿元。

融资说明书也指出,尽管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状况较好,但由于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债务偿付压力。如果公司利润及现金流量不能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会对公司的还本付息产生影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受2020年疫情影响,广西交投的盈利能力出现下降的情况。数据显示,广西交投2018年、2019年、 2020年和2021年1-3月的净利润分别为6.88亿元、7.08亿元、1.69亿元和1.83亿元。

融资说明书指出,如果未来盈利水平未能尽快好转,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融资说明书亦指出,高速公路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未来的新建项目需要较大的资本投入,因此融资规模和财务费用都会相应增加。

此外,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周期长,并且一般而言高速公路建成初期由于通行量偏少而难以实现较大盈利。而公司当前的外部融资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因此融资规模必然会进一步增加。

如果国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有所调整,均有可能降低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外部融资,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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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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