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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全面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2 02:46:01    来源:生意多    浏览次数:430
导读

中新网广州11月29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9日在广州举行,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中新网广州11月29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9日在广州举行,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草案提出,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同时补充细化配套支持措施。

为更好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保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尽快在广东省平稳有效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启动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并于9月中旬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修正案草案。

修正案草案提出,调整广东省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调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优化生育政策和服务措施,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简化再生育管理,全面实施生育登记制度,进一步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完善生育基础服务内容。

在强化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方面,修正案草案提出了补充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提出,全面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处罚、处分规定等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并做好政策衔接。(完) 【编辑:叶攀】

 
关键词:修正案草案,生育政策,人大常委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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