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欲合资成立一家公司。其中有两人以现金出资,各出资100万,另有一人以经验、技巧、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如何处理无形资产入股问题,这是方案设立的难点。一般来说,以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须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应将无形资产转归公司所有。但有的无形资产难以评估、难以计量,难以操作,本投资合作便是。以下提出两种基本方案进行分析比较:
即,公司注册资金300万,两现金出资的以实缴资本形式出资(各出资100万)注册,以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以认缴形式注册,暂不实缴。
公司主要是前期投入,后期投入应该不多,甚至会很快盈利。根据三方的初步沟通和意向,公司有收入后优先返还两现金出资人的出资。实现这种意向的合法途径就是走减资程序。减资程序麻烦,主要是要公告和递送财务报告等。不走减资程序,便涉及抽逃出资或触及税务问题。
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三人各出资10万,认缴。两现金出资的人各向公司借款100万元,等公司有收入后逐步归还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