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房产经纪行业,肆意贩卖客户信息的乱象极其严重。以业主卖房为例,只要业主将房源信息(含联系电话)在任意一家房产经纪公司挂牌,两天之类就会被传遍房源所在区域几乎所有房产经纪门店,业主电话会被反复骚扰。客户信息被房产经纪的客户经理相互转卖。据了解,一条出售房源客户信息的转卖价格为数十元至数百元;一条出租房源的房东信息的转卖价格为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客户信息被反复转卖后,房产经纪的客户经理对客户信息的实效性无法把握,在房源成交或撤销挂牌后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后,业主仍然会被骚扰。
1、房产经纪公司同质化严重,公司和客户经理的业绩极其依赖房源数量和质量,互相都有购买客户信息的强烈动机。
2、由房产交易中心牵头优化、规范房产经纪业务流程,将买卖和租赁的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的委托业务分割开,并建立双方所委托经纪公司的合作以及佣金分配机制。
3、业主委托房产经纪公司出手或出租房源,须由受托房产经纪公司将房源信息在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系统中登记,委托才能生效;一套房源只有一份委托可生效,业主不能委托多家房产经纪公司;房产经纪公司从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系统获取其他房产经纪公司登记的房源基础信息(不包含具体门牌号和业主联系方式),但须向登记房源的房产经纪公司支付费用。
4、所有房产经纪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客户联系方式,可通过房产交易中心的虚拟拨号系统联系业主;联系其他房产经纪公司登记的房源业主时须支付费用。
7、对自行留存客户信息、擅自骚扰客户的房产经纪公司及其客户经理,予以较重的经济处罚,并处以扣分、降低评级、上调上述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