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上海成立第一家投融资平台——上海久事公司。此后,上海投融资平台数量迅猛增长,进入1990年代后以,以平均的速度增长,进入新世纪之后增长更加迅速。2010年之后,国家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管,上海再无新增,并有55家逐步整理退出。根据银保监会监管平台统计,。整体来看,上海投融资平台对城市一二级开发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在住房保障、水务、公共交通、垃圾处理等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了核心作用,是城市基本功能发挥的重要保障。
上海建设用地的迅速增长和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离不开上海投融资平台,尤其是区域开发与房地产类投融资平台。上海222家投融资平台主要有区域开发与房地产、国资运营、交通设施建设、土地征收储备、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六种类型。其中,
区域开发与房地产类投融资平台多达93家,土地征收储备类投融资平台也有23家,一共占比为52%。
这两类平台为上海的重点区域开发提供了一二级开发服务,为部分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并建设了大量的保障房。如世博集团与浦发集团等企业共同高质量完成了世博区域的开发建设。
第三,上海投融资平台是市政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类平台一共有10家,占比为4.5%。这些平台为上海提供了高质量的公共交通服务,保障了城市居民用水,并建设了大量的公园绿地。除此之外,其他一些投融资平台还建设了大量的垃圾处置设施,提供持续的垃圾处置服务,并提供各类道路养护和公园绿地养护等服务。
从区域分布上看,区属投融资平台主要分布在郊区,31家市级投融资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业务。五大新城所在的浦东新区(30家)、嘉定区(24)、奉贤区(18)、松江区(15)和青浦区(10),共计拥有投融资平台97家,占比为43.7%。这些投融资平台在五大新城建设及郊区重点园区开发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上海投融资平台已有较好的发展基础,但在投融资、可持续经营、企业治理和债务方面存在短板,难以形成健康可持续的投融资功能,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相对有限。
第一,资产结构与市场化投融资能力不相匹配。上海部分投融资平台资产结构并不合理,公益性资产占比较大,部分经营性资产存在产权不清等问题,无法进行有效的资本运作,导致基于自身资源的投融资能力相对较低。此外,复合融资模式尚未成熟,导致平台资产证券化难度较大。不合理的资产结构和低效的资产利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海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弱化了对于区域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二,业务结构与市场化运营能力不相匹配。综合来看,上海投融资平台面向未来和面向市场的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仍有不足,功能性任务收益与市场化业务收益相对有限。功能性任务的激励机制改变,以代建为主的委托承接机制亟待优化。市场化业务开展不够,可持续的业务经营模式仍有一些制度缺陷。
第三,行政化管理与现代化治理能力不相匹配。上海的部分地方投融资平台还难以真正摆脱行政化烙印,在转型过渡期间市场化运营能力和人才储备还稍显不足。一些平台公司内部治理不够完善,懂经营、会管理、擅长资本运作的人才不足,支撑公司持续发展的主业不突出。部分平台公司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也成为影响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重要障碍。
第四,局部债务风险与转型发展要求不相匹配。目前,上海的部分地方投融资平台仍有一定的结构性债务问题。据统计,仍有25家(11%)的平台处于债务无覆盖状态(借款人自有现金流量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在30%以下)。
为解决上海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难题,增强对于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上海应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方面,重构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业务关系。此前,上海投融资平台主要扮演了地方政府的“三代平台”(代融资、代投资、代出纳)角色,主要通过代理费与包干结余获得收益。新时期,上海投融资平台更多地扮演了代建职责,主要通过收取代建管理费获取收益。在政府财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应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职责,按照市场规律合理安排代建费用的拨付,避免给投融资平台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推动投融资平台重构功能性使命与市场化要求的关系。未来,上海投融资平台需要将功能与市场充分结合,以服务上海壮大自己,在开拓变革中更好服务上海。其中,创新是关键,如何在有约束条件的框架下做业务创新、资源配置创新、资产整合创新、资本布局创新、组织结构创新,需要梳理正面清单,在此条件下做创新布局。具体来说,上海应从分类整合、资产盘活政策、运营业务支撑、企业治理等方面,推动投融资平台尽快转型发展,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与子弟兵作用,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
第一,推动上海投融资平台整合重组。近年来,全国各地投融资平台纷纷整合重组,以提升对于城市发展的支撑能力。如2018年4月,平顶山8家市属平台168亿元资产注入划归平顶山发展投资公司;宁乡市城投集团整合市域内的26家国有公司(含13家融资平台公司)。上海应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制定《关于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意见》,推动投融资平台向综合性城投企业转型,通过整合兼并多数投融资平台,力争实现每个区最多1-2家综合性城投企业的目标。
第二,对于不同层级投融资平台采取不同的处理策略。市级平台类企业重点发展公共服务、交通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区级平台类企业重点发展区域综合开发、园区开发、国资运营、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第三,对于三类投融资平台采取不同举措。对于完全依靠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如部分投融资、道路建设等领域平台公司,应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的基础上,依法注销。对于有公益性项目运营职能的“复合类”融资平台,如部分公共服务与区域开发房地产类平台公司,应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公益性事业运营效率。对于具有相关资质、市场竞争较强的“市场类”融资平台,如部分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类公司、国资运营公司等,应合理划清地方政府与公司职责,提升公司的市场化运作能力,进而强化对于地方功能性项目的承接能力。
第一,推动以质量提升为目的的平台资产重组与注入。建议市国资委与各区国资委牵头,系统梳理投融资平台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逐步剥离无效资产、不良资产以及与城市运营商发展方向不相关的资产,提升经营性资产占比。上海市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创造条件,鼓励各类平台公司通过内部资产整合重组、外部优质资产注入和资产市场化开拓等方式深入推进企业资产整合重组,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升资产经营效率。
第二,通过多种途径激活平台资产。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上海的各类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来盘活资产,加强资产运作,充分运用企业上市、转让、重组等手段盘活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存量资产,实现从资产管理到资本运作转向。依托“面向扩张期业务的上市公司+面向成熟期业务的公募信托”为两大资本运作平台,借助REITs和IPO等工具,将投融资平台的租赁住房、综合养护、环保等合适的资产通过平台激活。
第一,从统一业务管理向分类推进转型。上海国资委通过顶层方案设置,引导上海各类投融资平台按照发展、培育、维持和退出“四个层次”进行业务区分,重构业务板块,将功能性和市场性业务区别经营,以市场化经营思路支撑功能性任务开展,强化核心业务,逐步形成各个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明确的盈利模式。
第二,功能性业务从指令式代建向契约式共建转型。要求市级各部门与各区政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式的功能性任务安排模式,采取市场竞标式任务安排,力争将更多的功能性任务交给最为合适的投融资平台;优化代建管理费用的安排机制,梯度安排功能性项目的代建管理费,并且要求各部门按时间节点结算项目资金,避免让投融资平台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
第三,创造条件鼓励平台市场性业务三大转型。一是推动投融资平台从传统城市服务向泛特许经营业务扩展。在垃圾处理、水务处理等传统城市服务领域,进一步给予部分投融资平台更多的特许经营权限,尤其是涉及重大改革领域。如允许一些综合性区级投融资平台,在农村土地流转、城市公共停车位、基础设施数据运营等领域,拓展新的特许经营业务。二是推动投融资平台从旧基建业务向新基建业务转型。围绕智能充电桩、车路协同智慧道路、公共停车信息平台、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慧微菜场、智能回收站等领域,鼓励上海的投融资平台将智能技术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三是推动投融资平台从设施建设业务向运营维护延伸。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投融资平台,在管线、道路、绿地公园等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拓这些领域的运营维护业务。
第四,从单一贷款向多元融资转变。鼓励上海的投融资平台改变BT时代依靠单一贷款的融资方式,丰富多元化融资手段,形成多元融资格局。同时,上海要推动平台通过资产证券化、PPP、融资租赁、受托经营等方式来拓宽融资来源,并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来盘活平台资产,加强资产运作,充分运用企业上市、转让、重组等手段来实现再融资目的。
第一,强化平台内部提质增效举措。在现有功能性国有企业的管理框架中,鼓励各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更加市场化、更加灵活高效的企业运营制度。鼓励各平台积极探索多元化激励机制,形成事业和经济并重的激励机制,形成人尽其才、人岗相适的局面。深化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引入职业经理人,改变市场化选人用人制度欠缺、人才流失等问题,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在管理方面全面“触网”,打造综合类城投企业内部协同办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信息化平台,借助数字化技术提升业务管理效率与水平。
第二,加快平台外部市场化管理改革。针对投融资平台类企业,进一步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管理制度,将原来体现为政府直接指令性行为的直接管理,转变为城市综合运营商自身的市场化管理。推动平台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行混合所有制,实现股权多元化,快速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盘活经营性资产、拓宽经营领域、增强城投公司城市运营能力。
按照收支平衡和债务收益一致等原则,推动债务无覆盖类融资平台进行债务重组,将投融资平台整合进入同层级综合性城投企业中,实现债务良性消除。对于部分规模较大、财政偿债压力较大的债务,通过发放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形式加快债务置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