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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勤走私香烟案”一审14人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6 03:39:5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739
导读

其中,台当局安全部门原特勤人员吴宗宪、张恒嘉犯“以公用运输工具装运漏税物品罪”,分别被判处10年4个月、10年2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台安全部门特勤中心警安组上校林志建、吴宗宪友人刘品纤犯“逃漏税捐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中新社台北6月1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11日审结“特勤走私香烟案”,14人获刑。其中,台当局安全部门原特勤人员吴宗宪、张恒嘉犯“以公用运输工具装运漏税物品罪”,分别被判处10年4个月、10年2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2019年7月,吴宗宪等安全部门特勤人员藉陪同台当局领导人出境之机,购买约9800条免税烟,并通过特殊通关礼遇夹带入境,被调查局当场查扣,总计逃漏税约819万元新台币。检方随后起诉台安全部门和华航公司相关人员等共十余人。

台北地方法院11日还判处时任台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侍卫室驾驶班上士刘尊彰等6人6年2个月至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至7年;以“逃漏税捐罪”判处时任华航空中商用品供应营销处副总经理邱彰信等3人2年至2年8个月有期徒刑;华航空品处管制组组长黄川祯,则因犯“帮助犯以公用运输工具装运漏税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褫夺公权5年。

此外,台安全部门特勤中心警安组上校林志建、吴宗宪友人刘品纤犯“逃漏税捐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法院指出,吴宗宪等8人案发时均为特勤人员,利用台当局领导人专机出境便利,超量购买免税烟,以公务车辆运出关,侵害当局税收、破坏社会大众信赖;华航公司人员给予特勤人员超量购买免税烟特权,致使台湾税收减少,破坏民众购烟价格的公平性。

该案仍可上诉。(完) 【编辑:甘甜】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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