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家住柳市的郑大爷到该镇一家手机连锁店购买手机时,该店正在开展购买手机抽大奖促销活动。郑大爷手气好,抽中了一台26英寸的液晶电视机,可把他乐坏了。随后,手机店就把这台电视机送到了郑大爷家里。激动过后,郑大爷忽然感觉不大对劲:这台电视机怎么没电源线?而且连遥控器都没有,这样一来,液晶电视机不就成摆设了吗?
郑大爷到手机店询问,店方负责人解释,做活动的时候,电视机的箱子被人拿走,放在里面的遥控器和电源线都不见了。负责人答应叫厂家重新寄一套电源线和遥控器来。随后,郑大爷又去了店里四五次,该手机店的答复每回都是“再等几天”。
郑大爷的孙子小郑知道后就到手机店理论,这回店方当场给了电源线和遥控器。当小郑提出电视机应该还有机架和数据线,同时店方须提供保修卡时,店方就不理睬他了。于是小郑拨打了“12315”投诉。
柳市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工商人员认为,奖品本身有附件,是店家遗失造成的,所以应该由店家承担责任。最后店家同意向厂家索要,如果真有机架和数据线,一定会提供给小郑。
至于奖品是否能保修,工商人员解释在有奖销售中,消费者必须先购买足额商品,才有可能获得奖品,有奖销售活动中的获奖并非无偿的,因此消费者有权向商家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商家对有奖销售活动中的奖品应当承担“三包”责任。
经调解,店方承诺在一个星期内给小郑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保修卡等凭证资料,让这台液晶电视机享受“三包”服务。(郑方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