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学院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州)人社部门推荐,省人社厅组织实地评估并公示,
省级创业学院要积极整合各类创业教育资源,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模式,搭建集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习实训、创业苗圃、创业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载体,加强对高质量就业人才培养,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以岗位需求匹配人才,实现主动就业、素质就业、价值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