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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一线护肤品牌被罚你可能也在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9 22:58:01    浏览次数:31
导读

  记者6月28日从企查查App了解到,近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罚结果为罚款4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决定文书号沪市监静处〔2021〕1号,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在天猫商城“Clinique倩碧官方旗

  记者6月28日从企查查App了解到,近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罚结果为罚款4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决定文书号沪市监静处〔2021〕1号,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在天猫商城“Clinique倩碧官方旗舰店”销售“倩碧鲜活10%维C精华VC安瓶面部精华液”的页面中,宣称“4weeks改善痘印”“12weeks提升肌肤自愈力”的功效但无法提供相关依据的行为,对消费者(举报人)造成误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版)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销售“origins/悦木之源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的页面中,宣称产品配方中光滑果榆绿木树皮提取物的部分医疗功效,属于以偏概全,宣称“去皱纹”属于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举报人)造成误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版)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网络配图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雅诗兰黛已多次因虚假宣传被处罚。记者注意到,该公司2018年因“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1万元。2017年,该公司又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不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8.88万元。记者了解到,雅诗兰黛2021财年第二季度(2020年9-12月)业绩报告,期内,该集团录得净销售额48.5亿美元(约合313.59亿元),同比增长5%。亚太地区,其销售额增长35%达17.75亿美元(约合114.7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大陆收入达两位数强劲增长。

 
关键词: 化妆品品牌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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