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心落实全国深刻“放管服”刷新功效提拔和荧惑市场主体朝气电视电话集会魂魄,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强健有序孕育,助力企业更好诱导国际商场,经研讨,裁夺复制推行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囚系试点。现将有关事情揭橥如下:
在现有试点海关本原上,在天地海关复制实践跨境电商B2B出口囚禁试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列入跨境电商B2B出口营业的境内企业,理应遵从海合报关单位立案有关规则,向地方地海合收拾备案。其全班人们有合工作按照海关总署揭晓2020年第75号、第92号推行。海合总署揭橥2020年第75号和第92号中与本发布内容不类似的,以本宣告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