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市民报料,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湖城体育场路凤凰小学对面,出现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凤凰小学对面的人行道上,10多辆颜色统一的电动自行车排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该电动车来自一家名为街兔电单车的公司。
在电动自行车座椅后方均贴有二维码,记者使用手机扫一扫发现,每一辆车均显示该单车品牌尚未开放扫码开锁,并不能使用。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这些车摆放在这里已经有几天了,但不知道何种原因,一直没有投入使用。
随后,记者联系了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执法人员上周在凤凰小学附近发现,有人投放没有上牌的租赁电动自行车后,他们已对投放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该公司于本周将这些电动车进行收回。
为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湖城被“叫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促进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湖州市在2017年就发布了关于湖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湖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我国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其实,不仅是浙江湖州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车“喊停”,广州、上饶、西安等国内城市均曾以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