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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汇金所”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25人获刑十年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0 19:25:3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774
导读

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刘某燕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范某平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8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

中新网深圳7月20日电 (郑小红 朱族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0日发布消息称,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汇金所”66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一审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2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三年到九年有期徒刑。

据悉,66名被告人中,有3人被判构成非法经营罪,1人被判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他62名被告均被判构成诈骗罪,所有被判罪名均与起诉书指控一致。

据了解,2017年10月起,被告人刘某燕、范某平、余某等人及其发展的代理商,以深圳前海汇金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名,购买虚假的交易平台软件系统,未对接真实的国际交易市场,在平台内部进行封闭的虚拟交易,非法交易外汇、黄金、恒生指数、原油期货等虚拟产品,骗取投资者财产,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3亿多元。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该案是近年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整体判刑最重的案件。该案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

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刘某燕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范某平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8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完) 【编辑:朱延静】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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