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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男子酒后从5楼扔下液晶电视 获刑半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0 19:26:03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856
导读

(记者 张林虎)男子饮酒后回家,将液晶电视机和一个玻璃罐从5楼窗口扔下。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的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其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

中新网包头7月20日电 (记者 张林虎)男子饮酒后回家,将液晶电视机和一个玻璃罐从5楼窗口扔下。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获刑半年。

今年1月21日,被告人刘某饮酒后,在东河区某小区家中,先后将一台液晶电视机和一个玻璃罐从5楼扔出窗外,造成一辆停在楼下的三轮车天窗玻璃损坏。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的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其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当地首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高空抛物案件。(完) 【编辑:朱延静】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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