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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残疾按摩师刺死强行入室者案二审7月20日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0 19:28:3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390
导读

7月19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于海义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将于20日二审开庭。2020年11月18日,此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于海义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0元。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7月19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于海义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将于20日二审开庭。于海义是一名残疾按摩师,因刺死一名强行入室男子,一审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7月1日,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于海义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定于2021年7月20日9时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第11法庭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7月19日,于海义辩护律师殷清利告诉新京报记者,辽宁高院工作人员通知,由于特殊原因,此案现已改为20日9时在辽宁抚顺看守所法庭进行二审庭审,庭前会议于今日上午9时在辽宁高院举行。至于具体原因,殷清利及于海义姐姐均称暂不清楚。

于海义姐姐表示,于海义有肢体残疾,他的行动会因此受限制,他本人和家属都坚持认为他应属于正当防卫,希望辽宁高院可以主持公道。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9月18日2时许,于海义在其工作的足疗店一楼休息时,被害人吕某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因已过营业时间于海义未给其开门,吕某在门外推动上锁的大门,欲进入店内。于海义返回屋内取出折叠刀来到大门附近,吕某将门推开强行进入室内,二人厮打起来,于海义持折叠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

在二楼休息的丛某和王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并拨打120及110。后于海义随120救护车将吕某送至抚顺矿务局医院,并于医院内逃离,被害人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海义于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2020年11月18日,此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于海义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0元。庭审结束后,于海义本人与家属表示将坚持上诉。 【编辑:罗攀】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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