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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行购买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4 21:34:0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166
导读

(徐珊珊)记者24日从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南京实行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

中新网南京7月24日电 (徐珊珊)记者24日从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南京实行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

根据要求,市民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尽快去医院就诊;购药者去药店购买“四类药品”时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帮助家人购买相关药品时要同时携带好购买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证件,在购药过程中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登记。

南京市监管局督促全市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要求,认真查验和采集有关信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店堂消杀、通风,药店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接触顾客钱物后进行手消,进店购药的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完) 【编辑:苑菁菁】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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