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多地出现中小学小卖部招租金额过大现象,引发舆论关注。上月初,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下称《指南》),该《指南》明确规定,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校园是中小学生读书学习的地方,但一些校园变成 生意场 。从相关报道看,一些校园小卖部主要销售学生喜欢的 垃圾食品 ,有的还销售 三无 产品,这对学生健康无疑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近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校内小卖部连发多道禁令,一些地方也对问题小卖部进行查处乃至取缔。
2019年3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此举获得舆论肯定,同时允许依法取得许可经营,相当于留下了 口子 。
2019年12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该文件再次强调校内禁设小卖部,并要求已设置的逐步退出,但仍留有相关 原则上 例外情形。
最近印发的《指南》则是升级版 校内小卖部禁设令 。其 升级 主要体现在三点: 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表明不留 口子 彻底禁止; 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 ,比之前 避免售卖 语气加强了;另外,还禁止零食广告宣传。
虽然《指南》是从营养与健康的角度禁止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但对校内小卖部来说则难以继续存在,因为这类小卖部主要经营高盐、高糖及高脂等食品,当 禁设+禁售 ,校内小卖部几乎无法生存。那么校内小卖部存在的暴利、健康等问题,都有望解决。
尽管之前已出台校内小卖部禁设令,但今年在湖南邵阳、广东茂名等地仍然出现上百万元拍卖校园小卖部经营权的案例。此次《指南》未留 口子 ,无疑是一种进步。
已经存在于校园的食品经营场所能否退出,各地能否真正禁止校内新设小卖部,还有待观察。对地方政府和学校来说,以上三种 禁令 表述略有不同,究竟执行哪个版本?这恐怕需要有关方面进行明确 当然,最好是按照《指南》要求操作,因为这是最新版,禁令更坚决。
在严格执行升级版 校内小卖部禁设令 的同时,还应该完善校园餐饮服务,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餐饮需求。另外,还要防止校外小卖部的高盐、高糖及高脂等食品偷偷流入校园,防止校外小卖部隔着围墙与校内进行食品交易。(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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