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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影业回应董事长于冬被强制执行:不涉集团及所有关联公司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0 16:18:13    来源:快科技    作者:快科技    浏览次数:100
导读

博纳影业回应董事长于冬被强制执行:不涉集团及所有关联公司业务

日前,博纳影业董事长于冬被强制执行300万的新闻登上热搜,引发关注讨论。

对于此事,博纳影业发布声明回应称,此事系于冬胞兄于海离婚纠纷引起,于冬为兄作担保而承担3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不涉及博纳影业集团及所有关联公司业务。

据企查查APP,该执行案件号为(2021)京0105执33784号,标的300万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以下为声明全文:

声明

针对今日网络关于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新增被执行人信息的新闻,本公司特声明如下:

1、此事系于冬先生胞兄于海与前妻徐雅兰的离婚纠纷引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作出民事调解书,裁定于海先生需支付前妻徐雅兰女士补偿款。出于手足情谊,于冬先生为胞兄作了担保。目前,于海先生尚有尾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未支付,于冬先生因而作为连带担保人承担人民币叁佰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2、目前于冬先生正积极敦促于海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3、此事纯属于海私人事务,不涉及于冬先生所在的博纳影业集团及所有关联公司业务。

- THE END -

转载与快科技

#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万南

 
(文/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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