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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豹汽车同日两度成被执行人,历史被执行总金额16.8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2 17:27:1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325
导读

  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8月12日,企查查显示,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汽车)同日又增两条被执行人记录,再次

  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8月12日,企查查显示,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汽车)同日又增两条被执行人记录,再次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其中,一次执行标的为5.4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案号为(2021)湘01执1607号,另一次执行标的为11.2万元,立案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案号为(2021)湘01执1608号。

  猎豹汽车成立于201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康林,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整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该公司最大股东是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为39%。

  乐居财经获悉,猎豹曾涉司法案件541起,87.62%的案件身份为被告,5.55%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此外,猎豹汽车被执行次数18次,被执行总金额约为1.9亿元,历史被执行次数151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16.8亿元。

(责任编辑:蔡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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