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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拟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质疑商业合理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8 14:05: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915
导读

  中国网财经4月8日讯(记者 郭美岑)4月7日,恺英网络因计划终止股权转让协议收深交所关注函。  2018 年 5 月、6 月,恺英网

  中国网财经4月8日讯(记者 郭美岑)4月7日,恺英网络因计划终止股权转让协议收深交所关注函。

  2018 年 5 月、6 月,恺英网络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九翎”)股东周瑜、黄燕、李思韵、张敬(以下简称“原股东”)先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上海恺英以 10.64亿元人民币收购浙江九翎70%股权。

  2020 年 4 月 2 日,恺英网络披露公告称,为了妥善解决上海恺英与原股东的纠纷,且鉴于浙江九翎存在多起未结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可能在未来无法持续经营,上海恺英与原股东计划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履行,上海恺英将其持有的浙江九翎股权返还给原股东,原股东向上海恺英返还股权转让价款 9.61亿元。

  深交要求恺英网络说明此举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上海恺英持有浙江九翎股权期间,恺英网络是否存在对浙江九翎资金投入、代垫款项、内部交易、授信担保等情况;上海恺英和原股东平均分担 2018 年收购浙江九翎股权时股权转让价款产生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具有合理性。

  此外,原股东同意将前期以 1.06 亿元购买的恺英网络股票受限于上海恺英,该等股票目前登载于周瑜名下,受限相关手续完成后,视作原股东已完成还款。深交所对其具体受限方式、以及终止协议同意原股东分三年支付相关款项的合理性等问题进行问询。

  针对关注函的相关内容,需恺英网络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责任编辑:蒋柠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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