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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海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12:30:43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922
导读

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了解到,2021年8月13日上午,上铁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铁法院特邀监督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编辑:李玉素】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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