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确定诊断及制定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客观依据,也是民事诉讼的依据,医疗损害鉴定的原始证据。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监管,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作了详尽的规定,要求医护人员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书写病历,病例书写应当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2018年10月国务院颁布施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病历书写与管理不规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