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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扬州市“完美杯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共促社会稳定和谐”有奖知识、竞赛和书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2 04:07:25    浏览次数:17
导读

  关于印发《扬州市“完美杯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共促社会稳定和谐”有奖知识、竞赛和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扬州市“完美杯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共促社会稳定和谐”有奖知识、竞赛和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在全社会深入普

  关于印发《扬州市“完美杯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共促社会稳定和谐”有奖知识、竞赛和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扬州市“完美杯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共促社会稳定和谐”有奖知识、竞赛和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在全社会深入普及识别传销、反对传销的规定和知识,共同防范、化解因传销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扬州”创建工作,江苏省扬州工商局、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综治办、扬州市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完美杯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共促社会稳定和谐”有奖知识竞赛和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在全社会深入普及识别传销、反对传销的规定和知识,共同防范、化解因传销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深化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扬州”创建工作,江苏省扬州工商局、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综治办、扬州市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扬州市“完美杯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共促社会稳定和谐”有奖知识竞赛和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三)评奖阶段(2015年元月16日至元月25日)。成立有奖知识竞赛抽奖和书画作品评选小组,组长由扬州工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办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主办单位承担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组织抽奖活动和作品评审会,决定获奖人员和作品名单。

  (二)书画作品评选活动面向社会大众,选择自行投稿,每人作品限报5件。书画作品提供书式文稿(包括原稿和打印稿),不接受电子稿。书画作品应为原创书画,可以个人自行报送参评,也可以由单位或者社团推荐参评。所有书画作品,一经提交参赛后,不予退稿,其权属即归江苏省扬州工商局所有。对参评书画作品,扬州工商局可根据情况在相关互联网站、平面媒体、户外广告、宣传彩页等处作为公益宣传等使用。

  (一)“知识竞赛答题”抽奖设置一等奖10名,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二等奖20名,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三等奖30名,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参与奖40名,奖励价值100元的奖品。所有奖项均在全部答对的有效答题卡中随机抽取产生。

  (二)“书法作品参评”评奖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500元/人(其中现金1000元,礼品500元);二等奖3名,奖励1000元/人(其中现金600元,礼品400元);三等奖5名,奖励500元/人(其中现金300元,礼品200元)。所有奖项均由评选小组客观公正的评选产生。

  (三)“绘画作品参评”评奖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500元/人(其中现金1000元,礼品500元);二等奖3名,奖励1000元/人(其中现金600元,礼品400元);三等奖5名,奖励500元/人(其中现金300元,礼品200元)。所有奖项均由评选小组客观公正的评选产生。

  本次活动过程中,分别对活动内容、时间、要求、获奖等信息予以公告。其中,获奖信息(包括所获奖别、领奖地点、领奖时限等信息),在抽奖和评选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扬州工商局电子政务网站、《扬州晚报》予以公告。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将获奖信息发送至获奖人。

  参赛的“竞赛答题卡”和参评的“书画作品”,可邮寄至江苏省扬州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地址:扬州市盐阜西路16号),邮政编码225002;也可以直接送交到江苏省扬州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在邮寄和送交的信封醒目处注明“有奖竞赛”或“作品征集”字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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