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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在国税局投标中涉嫌提供虚假材料 但未改变已中标结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6 16:26:06    浏览次数:35
导读

  阿里云栖大会武汉峰会刚刚落下帷幕,另一则消息却刷遍了云计算圈:阿里云投诉华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国采中心)5月22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以下

  阿里云栖大会武汉峰会刚刚落下帷幕,另一则消息却刷遍了云计算圈:阿里云投诉华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国采中心)5月22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FG4170358)投诉案作出处理。

  据国采中心公告,事件起因是投诉人(阿里云)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华为软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于2017年12月11日开标,招标预算为1650万,最终华为以1050万元拿下该项目。

  国采中心公告显示,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同时公告中也提到,华为软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虽然阿里云的投诉没能影响到最终招标结果,但是也证实了华为提供的一部分认证证书不符合要求,确有不妥之处,只不过这部分认证证书应该不涉及规定的硬性准入资格,所以不影响华为的入选资格。国采中心也表示,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软件仍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关键词: 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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