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2 基金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2018 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 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1.6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 44.55%、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1.21%、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 15.15%、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 4.55%、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 4.5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66 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进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瑞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颐天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基金经理的日期根据对外披露的公告日期填写;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1、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部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系统能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针对交易所同一证券的同一方向竞价交易指令,指令数量比例达到 5:1 或以上的,可豁免启动公平交易开关。
3、交易人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交易所投资指令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包括指令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交易部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数量不符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
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审核通过的,可以进行相应分配。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同时,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我们的投资策略和之前一致,分为个股选择和仓位控制两部分。个股选择我们聚焦于具备“好行业、好公司、好价格”三要素的公司以及景气底部的周期公司,仓位策略分为仓位上限的选择和在上限仓位中进行个股的仓位配置。详细投资策略请参考以往季度报告。
我们的组合今年取得了绝对收益,但是跑输上证指数和业绩基准,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是年初仍然采用了较为保守的梯度加仓策略导致仓位较低,第二是低估值策略在今年的市场中超额收益并不明显。我们将从仓位、行业和公司、组合三个方面对我们的运作进行分析。
仓位上,2019 年初我们仍然使用梯度加仓策略,在一季度变更仓位策略后,组合的仓位大幅提升,之后几个季度整体仓位没有太大变化。
选股上,我们看好银行、地产、汽车、火电、教辅、生鲜超市、文化纸、小家电、印染、儿科药、乳制品、玻纤制品、植物蛋白饮料、高端白酒。
组合上,行业风险因子适度分散,行业内个股较为集中,具有明显的较高 ROE、低估值、高股息特征。不够平衡之处在于组合的成长因子有所缺失,这也是我们未来将努力逐步改善的。
全年 A 股的证券化率从历史较低分位修复到中枢偏上,和海外成熟市场比仍然较低。风险溢价持续处于历史较高分位,市场整体估值一直处于较低位置,因此在整个 2019 年,我们在一季度
看好全国性生鲜超市龙头持续扩张。我们认为生鲜电商对于大多数区域和客户,当前低客单价低毛利无法完全覆盖配送租金等成本,生鲜超市仍然具备极高的护城河。
生鲜超市龙头公司 2014 年的客单价为 55 元,乐观假设客单价的年增长率与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速相当约 8%,则 2020 年生鲜超市龙头公司的客单价将提升到 87 元,2018 年报公司的生鲜收入
占比为 48%,毛利率为 15%,则人均生鲜客单价为 42 元。龙头公司超市业务整体的净利率为 3%,
客单平均盈利 2.6 元,这包含了 45 元非生鲜产品的贡献。如果也乐观假设生鲜的盈利能力就是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实际上不可能,公司非生鲜业务毛利率为 19%,生鲜仅 15%),如果不买其他品类只买生鲜,则生鲜的客单盈利为 1.3 元,这是消费者到门店自行购买场景下的盈利水平。
水平,每单有 5 元的配送成本,如要盈亏平衡客单毛利还需增加 3.7 元,在 15%毛利率的假设下,
客单价需要提升 25 元。本来生鲜消费者的客单价为 42 元,要覆盖配送成本,客单价需要达到 67
元提升 60%才有可能,这还未包括 45 元非生鲜商品所摊薄的租金水电人工等成本,且前面所有的假设都较激进,也未考虑线下生鲜是所见即所得,线上生鲜货品存在更高退货率等问题,因此实际的客单价要高于 67 元,买菜属高频消费,在当前购买力下很难达到这个水平,目前生鲜电商更可能面向高收入人群,他们有能力和意愿为时间付费,也会购买更高价值的高档产品,但很难面向所有消费者,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到家业务是可选消费,是对刚需消费的一种补充。
小家电行业赛道及格局较好。与白电相比,小家电增速较为稳定周期性较弱,波动更小。行业中的领先公司持续进行品类创新,消费者也乐于为更好的生活品质付费,行业不断有新的单价更高的产品问世带动行业增长。格局上基本是寡头竞争,价格战极少,龙头小家电公司净利率仅 10%和大家电接近,小家电行业容量更小,新进者的利润空间不大,就更少有人有意愿和能力进入。
我们看好的小家电公司历史上成长较稳健,2008 年受益于三聚氰胺事件,公司核心产品豆浆机销售大幅增加,且利润率极高,之后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相对较少,一度缺少新的增长点,渠道问题显现,公司从 2016 年开始进行渠道调整,经过三年终于完成,进入新一轮发展阶段。新的高毛利率产品不断推出,与关联公司进行制造业务,也是新的增长点。
乳制品已经进入成熟期,行业增速较 21 世纪初已经大大放缓,当前个位数增长。但是龙头公司仍然能够通过其强大的渠道下沉能力提升底线城市的渗透率。
公司过往已证明其在渠道和品类扩张上的能力,未来将复制之前的成功路径。龙头公司最初依靠靠近奶源的资源禀赋,用利乐包装把牛奶从散装奶变为常温奶,逐步实现了渠道的全国化扩张,获得了极强的规模优势和渠道优势,利用这种优势,公司一边持续深化渠道,一边持续推出和复制新品类。某区域龙头乳品公司从 2009 年左右开始培育和推广常温酸奶,在 2013 年成为爆发增长的大单品,当年该公司常温酸奶的销售额遥遥领先,且维持极的增长态势。龙头公司在 2013年开始跟进该品类,凭借其更加强大的渠道优势及更大规模的广告投入,进行追赶,经过 6 年,当前龙头公司在该品类的销售额已几倍于其初创者,实现了后发先至。在规模和渠道优势下,龙头公司可不断试错,若其他公司推出新品类得到消费者认可,公司只要跟进大概率能够事半功倍。
行业虽已是寡头垄断,但双寡头的差距较小,时不时还会出现针尖对麦芒的激烈竞争,这使得行业的净利率难以达到极高的水平。净利率较高的时候,往往就会有公司为市场份额而加剧竞争,净利率较低的时候,竞争就会缓和。我们参照其过往净利率的均值水平,按照无风险利率给与其合理的市盈率,计算出公司的市销率进行估值。
龙头公司地位非常突出,相较于同行其规模优势明显,在职工薪酬、运输费用、广告费用的摊销额上都明显优于另一上市竞争对手,净利率和 ROE 远高于同业及绝大多数 A 股上市公司。
植物蛋白饮料行业过往增速较快,但近两三年受到其他品类诸如常温酸奶、凉茶的冲击,及新进入巨头的侵蚀,行业内公司的收入持续下降。公司一直定位健康饮品,原材料本身也具有营养价值,能让消费者产生以形补形的心理暗示和联想,所以我们认为需求具有持续性,经过竞争品类的冲击后,存在企稳的可能,而从成长空间角度,目前还有较多省份具备发展潜力。
公司 2019 年三季报收现和收入均下降,这与公司考核制度变化也有关,公司帮助经销商去库存,以便未来健康发展。若未来收入能企稳甚至增长,那公司内在价值提升,估值修复空间巨大。若公司持续受竞品侵蚀,收入利润下降,公司的内在价值将持续下降。虽然不排除这种风险,且基本面仍处左侧,但公司估值在消费公司中极低,远低于其他可选和必选消费品,分红比例极高,股息率远高于无风险利率,具备较高的安全边际,因此我们认为其具备一定风险收益比。
我们组合的行业风险因子适度分散,行业内个股较为集中,具有明显的较高 ROE 低估值高股息特征。不够平衡之处在于组合的成长因子有所缺失,这也是我们未来将努力逐步改善的。
成长因子在 2019 年大幅战胜低估因子,增速对估值的影响,显著大于估值本身。在海外美股市场,成长因子战胜低估值因子已经持续了超过 10 年,我们猜想背后可能的逻辑在于在随着经济增速中枢下行之后,周期性的波动减弱,能够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领域较少,同时在全球较为充裕的流动性之下,市场给与这部分公司以极高的溢价,将未来若干年的增长假设都予以折现。
未来我们希望组合在行业分布、质地、增长、估值、股息率几者间有更好的平衡性。我们不会走到另一个极端,只要行业短期景气度高有增长就不管价格在任何位置都买入,只有对于那些产业趋势确定,公司护城河极其明确的好公司,我们会在静态估值和动态估值上有所平衡,我们始终牢记格雷厄姆和巴菲特的话“付出的是价格,得到的是价值”,“以合理的价格买入好公司”。4.4.3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25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1325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我们认为经济增速可能继续下降,流动性仍然充裕,市场整体估值从历史纵向来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风险溢价仍然处于较高水平。但是各个行业板块的分化较大,并非全面系统性低估,风险偏好处于较高水平导致部分行业估值极高。拉长时间来看,市场整体风险不大,部分行业具备极高的风险收益比,存在结构性投资价值。
经济增速可能继续下降。地产销售创新高,存在一定压力,也有调整空间。2019 年,住宅销售面积达到了 15 亿平米,创历史新高,人均年销售面积已经超过 1 平米,当前我国人均住宅居住面积在 35-40 平米之间,与发达国家日本基本相当,如果未来 30 年地产销售面积能够保持这样的水平,意味着要么我们所有人会完全重置一次住房(实际大部分住房最起码能够使用 50 年),要
么我们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 50 平米(假设现有住房平均 50 年折旧,30 年后有 60%也就是人均 20
平米左右报废),不论是哪一种,我们都认为概率极低,因此我们更倾向于认为住宅销售面积难以在 30 年维度维持当前水平。长期来看,按照房子 70 年的使用期限,当需求达到稳定之后,人均年销售面积大致为 0.5 平米,对应全年 7.5 亿平米的销售面积,当然由于当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只有 60%,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销售面积不会马上断崖式下跌,大概率是在高位小幅波动,
然后逐步缓慢下降。因此在当前居民杠杆较高的情况下,我们预计地产政策在较长时间内都将保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大幅度的放松较难,在连续微幅增长了几年之后,存在小幅回调的压力和可能性。但是如果某些区域压力较大,应该会有微幅的放松进行对冲,所以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应该是小幅波动。地产投资较为平稳的情况下,消费的增长中枢也会有所下降,出口在贸易战背景下有一定不确定性,但是预期最差的时候已经过了。
流动性较为充裕,通胀是潜在风险。2018 年初,十年期国债利率一度攀升至接近 4%,但是截至 2019 年底已经从最高点下降至 3.1%左右的水平,如果经济有一定压力增速逐步下行,我们预计各种宽松的政策会逐步出台,因此整体流动性较为充裕。但是当前猪价由于供给周期和猪瘟处于历史高位,可能会对货币政策形成压力,这个是我们需要跟踪和警惕的。
如果经济没有断崖下跌,或者恶性全面通胀,那么当前市场整体风险不大。2019 年底,A 股证券化率在 65%左右,处于历史中枢略高位置;全部 A 股市盈率倒数与无风险利率的差值,也就是全市场整体的风险溢价在 3.5%-4%,在历史上处于较高水平;如果经济不会断崖下跌,或者出现恶性通胀,那么当前位置没有太大的系统性风险。当然,房地产销售仍然持续在高位,猪价暴涨确实可能带来上述两项风险,这是我们需要关注和跟踪的。
我们的优势在于自下而上选择风险收益比较高的公司,注重公司质地以及估值的安全边际,对于行业和个股的观点,详细可以参考前面关于行业和公司部分。我们认为股价将围绕内在价值波动,对于内在价值而言,成长和价值是硬币的两面,是完全统一的,所以我们对于成长和价值并无特殊偏好,只要是在我们较为保守情况下评估的内在价值仍然低于股价,我们便会参与,不管这种公司被市场冠以成长还是价值。只是短期成长性好的公司,如果估值较贵,当考虑了 2-3年甚至更长年份的增长之后的估值仍然超过了合理范围或者我们的框架,那么风险收益比将出现下降,我们也就难以把握,也无法评估其价格是否低估或者高估,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便会回避这些资产。而当那些被认为将永远下降的公司一旦降幅收窄、企稳或者略有好转,具备较低的估值较高的股息率,我们便会参与。
综上,我们希望持有人在关注我们净值曲线的同时,从理念、方法和流程上,对我们的业绩的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做出判断,而不仅仅是从过往净值做简单的线性外推。正如在前面的投资策略中所述,我们相信价值投资是时间的朋友,我们始终以避免犯错作为我们的首要目标,虽然我们可能仍然无法避免犯错。“市场先生”的情绪起伏不定,但是好行业中具备壁垒的优秀企业的内在价值在不断增加,而当前市场仍然存在结构性低估。我们将继续聚焦于自下而上的策略,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逢低加仓风险收益比较高的好公司。我们将始终不忘初心,把投资人的钱,当成自己的钱进行投资,努力为持有人创造可持续的绝对收益。
本年度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时刻以合规运作、防范风险为核心,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宗旨,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独立地开展工作,对基金运作进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年度内,为确保监管要求的有效实施,公司监察稽核部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性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公司业务流程及风险梳理的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内部控制委员会会议,对新规要求进行解读,并依照新规要求,对各业务部门业务流程及制度规范的调整进行深入探讨,并加强对关键业务岗位合规传导及培训工作。
本年度内,监察稽核部以组合压力测试为主要方式,定期对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进行检测的机制,对投资组合整体流动性情况进行分析,并适时召集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会议就各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沟通、讨论,防范系统性风险事件的发生。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持内控优先、内控从严的理念,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项内控工作,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及采用的估值程序和技术,健全公司估值决策体系,对公司现有程序和技术进行复核和审阅,当发生了影响估值程序和技术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及时修订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 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和估值原则,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注:1、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725 元,基金份额总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不满一个会计年度。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不满一个会计年度。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不满一个会计年度。
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2053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210,134,676.66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
字(18)第 00018 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3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价值蓝筹类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两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及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股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4)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 号),在估值日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流通受限股票公允价值计算模型进行估值。
2)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
[2013]13 号)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情况决定使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 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 9 月 18 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基金从事 A 股买卖,出让方按 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
2020 年 1 月 9 日, 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20 年 1 月 6 日,权益登
记日、除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收益分配方案为每 10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4.9 关联方关系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基金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辨别和分析这些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理念,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讨论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投资组合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研究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工作,战略与产品研发部负责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向督察长负责,并向总经理汇报日常行政事务。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流动性风险来源于开放式基金每日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因部分投资品种交易不活跃而出现的变现风险和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变现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坚持组合管理、分散投资的原则开展投资活动,所持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并严格遵守基金管理人流动性相关交易限制;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有重大流动性风险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融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针对定期开放运作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通过根据开放前剩余期限长短情况动态调整投资组合进行应对;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了巨额赎回条款,制定了发生巨额赎回时资金的处理模式,控制因开放模式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其他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
量,包括 VaR (Value at Risk) 等指标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
注:上述风险价值 VaR 的分析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证券过去一年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而有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且此变动适用于本基金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及非衍生金融工具。取 95%的置信度是基于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工具风险度量的要求。2018 年的分析同样基于该假设。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55,647.90 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5,791,636.41 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上年度末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本期转入第三层次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转出第三层次金
额为人民币 0.00 元,当期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总额为人民币 213,134.38 元,本期购买金额为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它交易费用。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应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报酬为人民币 50,000.00 元,该审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2 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9 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26 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 2019 年 10 月 23
28 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证报、中国证监会电 2019 年 12 月 30
29 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2019 年 12 月 30
30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2019 年 12 月 31
33 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 2019 年 12 月 31
34 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 2019 年 12 月 31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可能会影响基金投资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增加变现成本。同时,按照净值计算尾差处理规则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异常上涨或下跌。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条件,导致同期中小投资者小额赎回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情况。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引起基金资产总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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