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回收哪里有房东“打劫”千万资产 租户还被判赔百万 佛山两级法院枉法 上演“护黑宰商”疯狂 湖南籍在粤投资商旷安华等人,租赁佛山顺德区乐从北村资产物业管理公司商铺,投资千万开酒店,业主劳柱坚两次恶意诉讼,“打劫”酒店千万资产,佛山、顺德两级法院法官联手“护黑宰商”,枉法裁判,逼得外地商客“跑路”走人。 顺德投资环境恶劣,法院支持恶意诉讼“排商”。顺德区乐从镇劳柱坚,从该镇北村租下3.65亩土地,与幕后股东原乐从镇分管国土副镇长陈某,合伙建1.3万平方的联发大厦。
2006年7月12日,湖南人旷安华等四人,租6545m2商铺开酒店,投资过干万装修,当年,注册顺德区澳苑酒店有限公司(下简称“澳苑酒店”)。想不到的是,酒店刚装修好,房东劳柱坚就变脸,处处刁难酒店,作为来粤投资异乡人,只能忍气吞声,碰上“晦气”,自认倒霉。酒店经过数年培育才慢慢盈利,看到酒店生意红火,劳柱坚垂涎三尺,借酒店老化陈旧,进行翻修改造之际阻工。
谁都清楚,酒店每五、六年必须周期性翻修,房东诉讼阻止翻新装修,成租赁业一大笑话。劳柱坚仗着背后有官股东支持,利用黑恶势力恐吓租户、暴力阻工,扬言将租户“打”回老家。2012年7月9日,劳柱坚以酒店擅自装修为由,向顺德区法院提起恶意诉讼,请求解除酒店租赁合同,意想不到的是,顺德区法院岑文豪、林降雄、何瑾组成的合议庭,书记员辜原,于2012年12月26日,作出(2012)佛顺法民一字第8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替黑恶房东劳柱坚法律背书,驱逐外地投资商。
枉法法官不被追责,顺德再次上演枉法裁判“闹剧”。澳苑酒店不服上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2013年9月26日,以(201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审判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悉数推翻顺德法院的一审判决。官司虽赢了,但租户高兴不起来,受劳柱坚恶意诉讼、顺德法院错判双重影响,澳苑酒店二、六、七楼过半租地歇业一年半,仅歇业面积的房租损失上百万,期间经营亏损三百万,好端端的酒店,被官司折腾得九死一生。
想不到的是,顺德法院枉法裁判主审法官林降雄,不仅未被追责,还于2013年3月5日,提拔为民一庭副庭长,合议庭代理审判员何瑾,也于2013年1月5日任命为审判员。引来“顺德法院成了‘藏污纳垢’之地”恶评。 官司结束后,旷安华等为救企业,又投入数百装修改造,受诉讼恶劣影响,歇业已久的澳苑酒店,自此一蹶不振,全面亏损,至2016年11月,连续出现两个月欠租后,黑恶房东劳柱坚停水停电、强行关门,酒店被迫歇业。
出于社会责任感,股东筹款50万,付拖欠民工工资,无奈将投资过千万的酒店交给劳柱坚。2017年6月16日,劳柱坚为将“打劫”酒店资产合法化,又以解除合同为由,向顺德区法院起诉,被告为旷安华与澳苑酒店,诉求顺德法院判决解除《联发大楼商铺租赁合同》,赔偿其119万损失。巧合的是,主审法官竟是原官司书记员辜原,合议庭由员额法官辜原及俩陪审员组成,案件审理无助理法官参审。
蹊跷的是,区区百万标的案子,顺德法院竟然诉前保全旷安华个人名下,佛山黄金地段两栋房屋、三个车位,价值近千万资产,整个案子系辜原个人主导,其公允性高度存疑!2017年12月19日,顺德法院下达(2017) 粤0606民初92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除酒店租赁合同,无视劳柱坚得到千万酒店资产事实,荒诞以酒店租地签约股东旷安华,不协助注销酒店名下特种行业许可证,造成租金损失为由,判令其赔偿80余万,奇怪的是,实质性履行十余年合同义务的被告澳苑酒店,竟然莫名其妙地在判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佛山两级法院联手护黑,送千万酒店还被判巨额赔偿。据了解,劳柱坚与旷安华所签《联发大楼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四条明确约定,以所租场地注册公司后,合同权利义务由所注册公司承担。
事实上,澳苑酒店十年来一直都是合同实质性履行主体,劳柱坚2012年的恶意诉讼,亦是将澳苑酒店当被告。还据了解,澳苑酒店历经劳柱坚恶意诉讼浩劫后,为了使千万投资不“打水漂”,2014年又投入数百万翻修改造,经营不到三年时间,资产状态良好,但酒店历经官司后一蹶不振,亏损至今。2016年11月,酒店经营惨淡连续欠租两个月,被劳柱坚强行关门歇业,劳变相“打劫”了酒店过千万资产,连条毛巾都不许带走。
2017年2月7日,劳柱坚协迫酒店原签约股东旷安华,以个人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协议约定,租地上的酒店资产全部归劳柱坚所有,同时约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权利。2017年4月19日,劳柱坚将澳苑酒店以月租15.36万,承包给其妻弟何明新,取名“百福酒店”经营。顺德区法院罔顾劳柱坚“打劫”千万资产事实,判决确认旷安华以个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有效,判令旷安华个人赔偿八十余万租金损失,旷不服上诉至佛山市中院。
更没想到的是,该院李少锋、文坚、余珂珂组成的合议庭,无视澳苑酒店权利,无视旷安华个人,无权代替公司放弃千万资产的事实,判决维持原判。至此,佛山、顺德两级法院,联手上演了枉法裁判、“宰商坑商”后疯狂! 佛山、顺德两级法院案审怪事连连,人们不得不要质疑:佛山两级法院法官究竟是法律无知?还是替本地黑恶势力张目,充当劳柱坚“打劫”外商财富的“家奴”“打手”?我们不仅要问:曾经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佛山,到底还能营商吗?(旷荣)举报人:旷安华,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大福南路9号1座305房,身份证:539,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