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本地 » 正文

上诉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颜镇洪、颜绍华租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5 13:19:59    浏览次数:13
导读

  上诉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颜镇洪、颜绍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478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

  上诉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颜镇洪、颜绍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478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关键词: 广州珠江新城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19642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