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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再扩容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地区获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8 02:13:24    浏览次数:34
导读

  蓝鲸TMT频道5月7日讯,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下称”批复”)指出,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意味着,设立跨境电子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和地区扩容至105个。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起,每年政府工作报

  蓝鲸TMT频道5月7日讯,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下称”批复”)指出,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意味着,设立跨境电子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和地区扩容至105个。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起,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其中,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务院曾分别在2015年3月、2016年1月、2018年7月、2019年12月批复设立共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共覆盖59个城市。

  批复指出,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并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

  此外,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关键词: 跨境电商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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