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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农商银行一员工被判9年,侵占975万信贷资金赌博挥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8 23:10:23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423
导读

  4月29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宁波鄞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鄞州农商银行员工侵占信贷资金975万元的违法行为,判处有期徒刑9年

  4月29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宁波鄞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鄞州农商银行员工侵占信贷资金975万元的违法行为,判处有期徒刑9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1990年出生,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钟公庙支行客户经理。

  经审理查明,陈某作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钟公庙支行员工(用工性质为派遣制),2018年至2019年3月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填写虚假的贷款资料方式,假借客户丁某、翟某等人贷款名义,将银行信贷资金共计975万元划入个人指定账户,并将上述款项用于赌博、消费等。

  期间,被告人陈某归还银行利息22.87万余元。2019年3月,被告人陈某在海口市美兰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责令陈某继续退赔宁波鄞州农商银行相关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关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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