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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低硫船用燃料油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8 23:14:3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959
导读

  中国网财经4月28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对《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目

  中国网财经4月28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对《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将低硫的5-7号燃料油(硫含量不高于0.5%m/m,海关商品编码2710192210)纳入目录。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公告指出,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上述货物,应凭配额证明文件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选择无纸化作业方式的,申领通关方式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2019年第64号公告办理。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2019年第66号公告执行。

  

(责任编辑:马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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