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泉州”建设,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部署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联动单位迅速增加到100家,信息壁垒被打破,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受到最大限度挤压。
1、本期公布的案例信息均由执行法院安溪县人民法院提供;2、本公布效力限于人民法院分别对上述被执行人确定的失信期间;3、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金额以执行法院的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