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提示性公告调整了提案编码和授权委托书中的提案顺序,即由原来的12.03 非独立董事周经成、12.04 非独立董事胡品龙;调整为12.03 非独立董事胡品龙、12.04 非独立董事周经成。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 2: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登载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 4、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13、议案 1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2、议案13、议案14采用等额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于2020年4月30日的刊登的相关内容。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线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举行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