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9 20:51:27    浏览次数:10
导读

  我的位置:首页法律常识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  div data-spmc-cdom=a data-spmc-evckdom=zxb$a.transit.btn.btn-red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劳动者同样需要那么,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我的位置:首页>法律常识>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

  div data-spmc-cdom=a data-spmc-evckdom=zxb$a.transit.btn.btn-red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劳动者同样需要那么,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又称为违法辞职,是指劳动者违反法定或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或者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其民事责任包括:

  ③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者违反了约定竞业限制的规定,在《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24条对竞业限制的人员、期限、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约定,在保密期内将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保密范围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围以外使用,或者允许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使用的行为。对于违反约定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责令停止;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和相关法律予以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权人因调查侵权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依据《刑法》第218条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的规定,由于劳动者未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如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援助,都可以到找律师寻求专业指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王湘律师,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业至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温州市劳动总工会法律咨询、援助律师,曾办理过屈某劳动争议案件被评为市优秀案例。业务专长:经济类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产权纠纷、刑事辩护等,王湘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刑事以及民事案件(杨某某、温州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崔某某、温州市银某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案;章某某、章某某无因管理纠纷案;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胡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温州某能源有限公司与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杨某某、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林某某与潘某、陈某某追偿权纠纷案;杨某某诈骗罪;戴某某、胡某赌博罪一案)等案件中,均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权益,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王湘律师坚持自己的执业理念:求真务实、讲究实效,以精湛的法律服务水平和专业的职业素质,本着互利双赢的目的和坦诚合作的态度,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详细>>

  现在的企业大多数都是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

  王湘律师,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业至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温州市劳动总工会法律咨询、援助律师...

  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的写法是有一定的规范的,并且许多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都要写一份证明书,那么,对于规范的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有哪些是我们应该了解的呢?小编为您整理的以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关于与___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那么劳动法律法规中对工作时间的规定究竟是什么情形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解答疑惑。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

  对于劳动者而言,合同的签订在现实生活中非常的常见,那么许多人有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劳动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有效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劳动合同双方签字不盖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是为了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凭证,是很重要的。但很多人都不清楚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以至于用人单位加入一些违法的条款或漏掉必要的条款,劳动者都不知道。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吧。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不能补充约定的,可以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劳动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签订怎样的劳动合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怎样解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女职工在怀孕期是被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是擅自解除怀孕职工的劳动合同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怀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而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但是有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单位违法解除以及单位解除但是没有补偿金的情况,本文,小编为您详细解读,一起来看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签署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对于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不存在雇佣关系但是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的,劳动合同是生效的,但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

  首先与老板进行私下和解,协商不成的,建议全面收集好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考勤表、财务部门证言、员工们的证言、之前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也都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的)。如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没有处理或者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您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先提前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束之后,才能向法院提前诉讼。劳动仲裁是必须进行的前置程序)。您可以录音收集他欠工资的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您的诉请。

 
关键词: 法律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220809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