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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将原用于职工食堂的发电设备改用于生产车间,该发电设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0 11:37:41    作者:xinwen    浏览次数:290
导读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将原用于职工食堂的发电设备改用于生产车间,该发电设备的原值为1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30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将原用于职工食堂的发电设备改用于生产车间,该发电设备的原值为1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30万元。已知该发电设备有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企业就此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A、10.17B、14.53C、11.9D、17 正确答案:

A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30)÷(1+17%)×17%=10.17(万元)。

 
(文/x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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