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法律常识>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
div data-spmc-cdom=a data-spmc-evckdom=zxb$a.transit.btn.btn-red
大家知道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是要支付两倍工资的,那员工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吗?如果出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劳动法律风险?请大家阅读下面华律小编整理的文章,了解有关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的知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为了避免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之,遇到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该及时采取开除程序,以保护公司的利益。因为法律已经给了公司充足的时间来签合同,当然员工也不能恶意的去骗取两倍工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来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王湘律师,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业至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温州市劳动总工会法律咨询、援助律师,曾办理过屈某劳动争议案件被评为市优秀案例。业务专长:经济类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产权纠纷、刑事辩护等,王湘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刑事以及民事案件(杨某某、温州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崔某某、温州市银某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案;章某某、章某某无因管理纠纷案;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胡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温州某能源有限公司与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杨某某、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林某某与潘某、陈某某追偿权纠纷案;杨某某诈骗罪;戴某某、胡某赌博罪一案)等案件中,均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权益,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王湘律师坚持自己的执业理念:求真务实、讲究实效,以精湛的法律服务水平和专业的职业素质,本着互利双赢的目的和坦诚合作的态度,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详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等,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由法律规定的,不是由当事人约定。所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能约定终止条件。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约定终止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王湘律师,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业至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温州市劳动总工会法律咨询、援助律师...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而签订劳动合同要采取书面的形式,这是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口头签订劳动合同无效。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关于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现在的企业大多数都是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
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的写法是有一定的规范的,并且许多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都要写一份证明书,那么,对于规范的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有哪些是我们应该了解的呢?小编为您整理的以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关于与___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那么劳动法律法规中对工作时间的规定究竟是什么情形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解答疑惑。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
你好,工伤死亡,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了工伤,拿到了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