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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与兽药检验不合格,大润发上海一门店被罚款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3 18:15:06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896
导读

中华网财经12月13日讯,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日,上海嘉定安亭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销售致病性微生

中华网财经12月13日讯,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日,上海嘉定安亭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被没收违法所得0.101494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

2021年8月4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至上海市嘉定区墨玉南路1099号一层至三层(食品区域)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监督抽检,抽检当事人销售的青蟹(抽样单编号:NCP21310114002532755)和花螺(抽样单编号:NCP21310114002532757)各一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6日收到青蟹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TQ21061500667),该检验报告显示:青蟹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8月17日,经报区局批准后,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上述青蟹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抽检流程及检验结果无异议。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花螺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TQ21061500669),该检验报告显示:花螺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8月18日,经报区局批准后,将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并入沪市监嘉立案〔2021〕142021001154 号案件进行调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上述花螺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抽检流程及检验结果无异议。

经调查,2021年8月4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至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抽检时,被抽检的青蟹一共进货3.9千克,其中1.4千克用于抽样检验,剩余的2.5千克青蟹于抽样当天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包含检测机构购买抽样样品的费用)共635.7元。被抽检的花螺一共进货1.9千克,全部用于抽样检验,检测机构购买上述抽样检验花螺的费用为379.24元,即花螺的销售金额为379.24元。

故当事人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014.94元,违法所得1014.94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构成了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上海嘉定安亭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从轻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肆圆玖角肆分;二、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万壹仟零壹拾肆圆玖角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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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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