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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 最高奖金超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1 12:50:14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889
导读

(方堃)据20日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自12月19日下午4时,到20日下午4时,浙江省绍兴市新增确诊病例4例,无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中新网绍兴12月20日电 (方堃)据20日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自12月19日下午4时,到20日下午4时,浙江省绍兴市新增确诊病例4例,无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6例。

为了最大程度消除传播风险隐患,进一步查问题、找短板、除死角、去盲区,经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决定在近期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

据悉,举报对象及奖励标准为:提供“未纳入管控范围内的密切接触者(包括离虞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认,每条奖励500元;提供“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认,每条奖励300;提供“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300元;提供“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实施管控措施的来虞返虞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300元。

提供上述线索后,经检测发现阳性人员的追加奖励10000元。提供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上虞发布”强调,线索提供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受理后的线索信息需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再予以奖励;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完) 【编辑:苑菁菁】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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