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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的经常居住地为上海市,2011年在北京市投资兴办了个人独资性质的私营企业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2 10:39:09    浏览次数:6
导读

  张先生的经常居住地为上海市,2011年在北京市投资兴办了个人独资性质的私营企业甲,在天津市与王先生共同投资兴办一合伙企业

  张先生的经常居住地为上海市,2011年在北京市投资兴办了个人独资性质的私营企业甲,在天津市与王先生共同投资兴办一合伙企业乙,则2011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的办理汇算清缴所在地是( )。 A 、北京市 B 、天津市 C 、上海市 D 、任选一市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的经常居住地与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即天津市,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

 
关键词: 考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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