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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蒙东电力:1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10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8 11:39:28    浏览次数:7
导读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11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蒙东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22起,其中11月份新增不良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11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蒙东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22起,其中1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10起。


  

这10起不良行为处理均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除1起涉及导、地线产品的不良行为处理期限为4个月之外,其他9起不良行为的处理期限均为2个月,涉及产品包括:变电成套设备(3起),金具,导、地线(2起),所有种类(3起)。

  

  

其余的12起不良行为处理中,上榜原因除了有两起是因为未完成整改,处理延期之外,其余的10起都是处理期未满。

  

国网蒙东电力还提示,新修订的《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此次共有7起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是按2017版《细则》规定执行,且处理期均未满。

  

国网蒙东电力特别说明,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邮箱。

 
关键词: 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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