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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送检与供货中的“潜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9 04:24:02    浏览次数:6
导读

  电线电缆送检样品与批量供货之间不一致,小样代替批量抽样,选择部分次要检测项目代替主要检测项目。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一个电缆产品可能有50多项检测指标,而很多企业在送检的时候,常常提出只检测几项指标,电缆厂商只要在这几个送检指标合格即可过检。  电缆检测可分为部分性能检测和全性能检测两种。

  电线电缆送检样品与批量供货之间不一致,小样代替批量抽样,选择部分次要检测项目代替主要检测项目。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一个电缆产品可能有50多项检测指标,而很多企业在送检的时候,常常提出只检测几项指标,电缆厂商只要在这几个送检指标合格即可过检。

  电缆检测可分为部分性能检测和全性能检测两种。即使样品检测合格,也无法保证线缆合格,因为送检样品可能并非使用产品。而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只对送检的来样负责是否合格,没有送检的产品是否合格则由电缆厂商和电线电缆使用单位说了算,这其中也存在不可告人的利益分配的潜规则。

  目前产品质量监管采取分段式监管模式,电线电缆产品从生产、流通到工地使用,由不同部门负责监管,监管力量分散,信息互通不及时,协查协同的机制尚不健全,部门监管尚未完全形成合力,所以联合联动、协同共治,打造全流域大监管模式,是今后一个时期电线电缆质量整治提升的新模式。

  据了解,针对电线电缆多部门监管协同性不力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提升行动,净化市场环境,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机制,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大监管模式。

 
关键词: 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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